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街道(镇)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区属单位)街道(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推广和加强信息技术在审计业务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区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府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区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科; 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岳麓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岳麓区内部审计指导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9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0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人员异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9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5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9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6万元,占78.32%;项目支出173.33万元,占21.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0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年初退休人员增加1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60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年初退休人员增加1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9.66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4万元,占10.85%;住房保障支出38.62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34.56万元,占4.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3.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7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6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政策影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科目无年初预算,财政追加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部分经费因政策原因暂缓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内审费用在此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合同进度付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单位人员异动年中追加绩效考核奖。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政策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内审费用在此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4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均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9万元,降低15.7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要求。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开支培训费0.24万元,主要为事业单位干部网络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24%。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项目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个别预算项目执行率因政策原因稍有降低。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年初预算编制进一步切合实际,预算执行更加符合年初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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