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和批准区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选举和罢免区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监督区政府工作,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等。

2.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1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1人。

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保工委、选举任免联络工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人大会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7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77.35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11.73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7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94万元,较上年增加52.01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8万元,较上年减少52.92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退休2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2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79.35万元,较上年减少8.8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98万元,较上年增加2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大会议经费19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等方面;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52.6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开支等。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47万元,较上年增加2.14万元,上升2.0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已全部上交,且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9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长沙市岳麓区人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7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35万元,项目支出59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7.3万元。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人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9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专项业务费275万元,部门项目经费323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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