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①负责做好日常工作“三服务”一线工作法及“一推行四公开”群众工作的指导协调,定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工作制度;

  ②按程序收集、甄别、交办、汇总、核实各驻点网格干部上报的民情问题,并建立民情问题台账;

  ③定期与区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接“网格+项目建设”、“网格+安全生产”情况;

  ④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定点联系的街道(镇)、社区(村)和网格,实行资源的最优组合,适时做好调整、辅导、培训工作;

  ⑤组织对“三服务”一线工作法及“一推行四公开”群众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⑥指导全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有“结对认亲,排忧解难”、“金点子承诺办事”和“五星网格”创建,以及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文娱体育、节日欢庆等群众性活动。

  ⑦根据区委要求做好区机关2栋综治维稳及信访接待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本级,其中:内设机构0个,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5.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5.86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12.64%;支出总计264.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6.9万元,增加27.36万元,增长11.55%。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作、宣传及问题协调处理等经费。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5.68万元,较上年增加2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8万元,较上年增加29.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和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增指标:“三服务”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服务之星”奖励经费以及新增指标补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绩效工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264.26万元,较上年增加2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81万元,较上年增加2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较上年增加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47.27万元,较上年增加17.14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16.99万元,较上年增加10.21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作、宣传及问题协调处理等经费、区“三服务”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服务之星”奖励经费、“三服务”一线工作考核工作经费等方面。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5.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5.86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12.64%;拨款支出总计264.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6.9万元,增加27.36万元,增长11.55%。收入和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增指标:“三服务”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服务之星”奖励经费以及新增指标补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绩效工资。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5.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5.86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12.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64.2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81万元,较上年增加2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较上年增加2.7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增指标:“三服务”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服务之星”奖励经费以及新增指标补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绩效工资。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公用经费1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0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3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数265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2.3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4万元,下降36.1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万元。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有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64.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长沙市岳麓区群众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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