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配合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街道(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街道(镇)水事纠纷,协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权限范围内的水库、水利工程、移民工程等水利设施和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问题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7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个。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水政执法队)13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水建水管科、水资源科、计划财务科;局直属二级机构2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另水利局下辖丰顺垸堤委会(含湘麓垸堤委会)、洋湖垸堤委会、麓山垸堤委会(含岳北垸、岳华垸、梅溪垸电排站)、白菜湖堤委会、泉水冲水库管理所等5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水利局本级
2.下辖的丰顺垸堤委会(含湘麓垸堤委会)、洋湖垸堤委会、麓山垸堤委会(含岳北垸、岳华垸、梅溪垸电排站)、白菜湖堤委会、泉水冲水库管理所等5个二级单位的部分费用。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18号)、《关于长沙市岳麓区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长编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原长沙市岳麓区水务局更名为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其主要职责发生相应改变。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66.39万元,较上年减少99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566.39万元,较上年减少996.25万元;其减少原因为新增水利建设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66.39万元,较上年减少996.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2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故经费上涨。卫生健康支出33.49万元,较上年增加2.2万元,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8388.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1.86万元,其减少原因为2021年水利建设项目减少,相应支出预算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万元,较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37.62万元,较上年增加6.41万元,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6.39万元,支出8566.39万元,较上年均减少996.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31.19万元,较上年增加54.0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935.2万元,较上年减少105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冬修水利建设—骨干水毁项目、小微水体项目经费1342万元,主要用于对纳入2021年度骨干水毁以及小微水体项目的支出;水利建设项目区级投入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水利项目建设支出;农村自来水维护、检测以及项目区级配套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自来水的维护、检测以及项目工程建设支出;二级机构常规维修项目资金2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二级机构常规性维修的补助支出;泵站运行排渍经费59.5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的泵站运行排渍补助支出;泵站运行电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泵站电费补助支出;水库运行、管理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韶山灌区、堤委会以及泉水冲水库运行管理等工作开支;二级机构人员经费52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二级机构部分人员经费开支;湘江河道保洁经费275.7万元,主要用于湘江河道保洁经费支出;河长办以及河道、排口管理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河道、排口管理工作中办公、宣传等相关工作经费开支;水利项目前期设计、勘察等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勘察、监理等工作开支;水政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开支;水旱灾害防御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过程中小型项目以及其他支出;基层水利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信息化平台通讯及设备维护费用;泉水冲涵养水源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对泉水冲水库的补助性支出;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维护运行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期间气象信息提供服务以及常年维持运行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79万元,较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4%,其减少原因为“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41万元,下降24%。其中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71万元,降低30%,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8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行政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年度内新增固定资产共计61.79万元,主要为水政执法用无人机、水旱灾害防御用冲锋舟以及办公用空调、文件柜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水利上局整体支出856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6712万元,其中:二级机构常规维修项目250万元;农村自来水项目400万元;2021年骨干水毁、小微水体项目1342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设计、勘察等经费90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区级投入资金38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未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1223.2万元,主要是:二级机构人员经费526万元、湘江河道保洁经费272.7万元、泵站运行电费200万元、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维护运行经费67万元、泵站运行排渍经费59.5万元、水库运行管理经费17万元、水旱灾害防御经费8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培训、公杂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