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负责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评定、工资福利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人才、劳动人事争议等相关工作。

5、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6、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以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城乡养老服务、区划地名、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

8、负责双拥优抚和军转干部、退役士兵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9、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1、牵头负责民生实事相关工作。

12、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岳麓区残联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处室15个,分别为:综合处(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室)、公共服务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区员额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处(养老服务处、区划地名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和仲裁处、社保综合业务处、移交安置处、双拥优抚处、医保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二级机构14个,分别为岳麓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岳麓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岳麓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岳麓区劳动监察大队、岳麓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岳麓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岳麓区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岳麓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麓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岳麓区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岳麓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麓区残疾人联合会(经费独立核算)、长沙潇湘园管理处(经费独立核算)。三区合并暂未定编,部门本级实有在编人员117人,政府雇员19人,临聘人员50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岳麓区残疾人联合会;本次预算公开仅包括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数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75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52.1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7,06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社区运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专项等收入列入公共专项,未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752.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0.83万元,农林水支出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7,06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社区运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专项等支出列入公共专项,未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752.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5.7万元,占95.27%;卫生健康支出830.83万元,占2.79%;农林水支出241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334.6万元,占1.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906.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845.4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和社会保障专项及民生保障政策宣传培训方面;社会组织管理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运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方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乡村著名行动及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等方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管理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东升福利厂补助方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地退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就业招聘活动等方面;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93.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0.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援助、现役军人(军休人员)死亡抚恤等方面;拥军优属支出152.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企业在职军转干部再就业帮扶、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扶持等方面;儿童福利支出241.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老年福利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方面;殡葬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殡葬服务、节地生态安葬、墓园整治等方面;养老服务支出2,292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敬老院运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贴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人才信息平台维护等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办案等方面;就业管理事务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小荷”项目补贴、创新创业大赛及训练营活动等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工伤等保险管理方面;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薪酬调查方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补助、仲裁档案寄存整理等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9.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培训补贴方面;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方面;临时救助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援助、临时救助方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80.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方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1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方面;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86.1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专业士官待安期生活费等方面;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方面;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3.8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医保补缴方面;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方面;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288.4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方面;义务兵优待支出2,27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金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事务、基金监管等方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方面;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方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332.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定额补助及医疗住院补助等方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2.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均标准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更新一台公务用车增加购置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5.0万元,拟召开业务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参加区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拟举办1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140万元,举办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6.0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7.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78.4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29,752.1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8个,涉及项目支出24,845.49万元,其中:基金监管审计专项项目84万元;就业、创业专项(保外)项目2,750万元;老年(非)项目65万元;社会组织管理(非)项目55万元;企业在职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困难补助项目1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医疗保障项目837.5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项目1,758.2万元;城乡低保专项(非)项目131.6万元;惠民殡葬(保外)项目707万元;退役军人及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保)项目375.4万元;村、社区运转(非)项目11万元;养老机构扶持(保外)项目648万元;区救助站专项项目67万元;企业在职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困难补助(保外)项目71万元;就业、创业专项项目1,096万元;民生保障政策宣传培训费项目140万元;社工管理专项(非)项目98万元;劳动监察办案项目35万元;临时救助和困难帮扶(保)项目132万元;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援助(保外)项目7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非)项目41.8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项目79.69万元;企业薪酬调查项目14万元;区划地名专项项目21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双拥示范创建(保)项目2,273万元;社保事务专项项目38万元;老年(保外)项目1,579万元;婚姻登记专项项目40.5万元;社工管理专项(保外)项目327万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人力资源市场运转项目159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双拥示范创建项目67.5万元;退役军人及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保外)项目792.7万元;高龄津贴(保)项目2,800万元;区属困难企业医保个人账户专项资金(保外)项目48万元;医保事务(非)项目5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项目1,077万元;城乡低保专项(保)项目2,868.4万元;儿童专项(保外)项目55.2万元;地退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东升福利厂补助项目84.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收养评估专项(非)项目25.5万元;民政和社会保障专项项目342万元;退役军人及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47.9万元;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项目25万元;医疗救助(保)项目200万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援助项目110万元;人事专项项目72万元;儿童专项(保)项目160.8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医疗保障(保)项目2,288.4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2001__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岳麓区预算公开表.xlsx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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