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三)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划规划,贯彻地名管理法规,制定本区地名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调查、收集、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编纂出版本区行政区划地图;负责本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街道(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五)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工作以及清理整顿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殡葬和婚俗改革;指导全区殡葬、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年检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负责本区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性慈善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地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

(八)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现有在职编制31个,临聘编制14个,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3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14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社会事务救助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855.2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90.19万元,下降3.4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按照上级财政会计账务处理变更要求,年末剩余收入不再结转结余,导致与上年度收支总计相比出现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6,78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1.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8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万元,占3.34%;项目支出26,926.26万元,占96.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855.2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0.19万元,下降3.4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按照上级财政会计账务处理变更要求,年末剩余收入不再结转结余,导致与上年度收支总计相比出现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3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4%。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3.19万元,增长4.0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政府增加了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3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42.46万元,占90.42%;卫生健康支出33.15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2,499万元,占9.25%;住房保障支出55.87万元,占0.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78.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3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9.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且部分人员经费略有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财政年中追加了2021年社区(村)书记、主任春节慰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管理审计费用较预算略有节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化项目未完结,达不到结清合同经费的条件。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10,19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并购买服务专项预算经费因工作需要调整至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指导平台项目(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使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5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两名新增在职人员经费,并补交部分人员的以前年度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经费因工作需要调整至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指导平台项目(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使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5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3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经费因工作需要调整至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指导平台项目(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使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3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停止“十五分钟生活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的拨付,另一方面扶持民办老年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的支出受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影响较预算有结余。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7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且本年度调增补贴标准。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且本年度调增补贴标准。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且本年度调增补贴标准。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1.87万元,支出决算为82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款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6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款资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且本年度调增补贴标准。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且本年度调增补贴标准。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1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本年度主要使用上年结余资金和上级配套资金(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款。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调整,本年度没有支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铺底资金。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撤销一个行政村,拨款减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6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公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154.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相较于上年度,本年度接待来访次数和人数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经费节约规定,减少公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4万元,下降52.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救助站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13.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86.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36人次,主要是接待民政部和湖南省民政厅、鄂尔多斯民政局、湘潭雨湖区民政局的考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民政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主要是救助站车辆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及年检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1.72万元;支出8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24.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49万元,下降18.3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按照经费预算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22.12万元1.街道、社区(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2.基政科坐班制转值班制培训3.界桩管护巡察培训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5.社区基层治理业务培训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培训7.社工考前培训8.社会组织法人培训9.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内容。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2610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4.7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46.27万元,执行数为2692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4.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按时发放低保、特困、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补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支付基本殡葬服务费,让困难、弱势群体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社会稳定;按期拨付社区、村工作及人员经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有序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地名管理、界线界桩维护、婚姻登记等工作,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单位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缩小贫富差距,减轻群众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到困难群体身边,使其享受国家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其获得感,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顺利发展。推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传承和保护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促进民非企业、社团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促使全社会形成关爱关注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的不断进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社区、村的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推动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增加民政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规范殡葬秩序,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绿色殡葬,造福子孙后代。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整体绩效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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