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负责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评定、工资福利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培 训等工作。

4、负责人才、劳动人事争议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5、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以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6、负责城乡养老服务、 区划地名、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  

7、负责双拥优抚和军转干部、退役士兵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  

9、负责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0、牵头负责民生实事相关工作。  

11、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岳麓区残联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暂无人员编制核定数,本次预算编制实有在编人员119人,政府雇员19人,临聘人员50人,退休人员17人。暂定内设处室20个,分别为:综合处、党群工作处、公共服务处、信访接待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事务管理处、养老服务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就业管理与促进处、劳动关系处、仲裁处、社保综合一处、社保综合二处、移交安置处、双拥优抚处、医保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岳麓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3、岳麓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岳麓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5、岳麓区劳动监察大队 5、岳麓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7、岳麓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8、岳麓区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9、岳麓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10、岳麓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1、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2、岳麓区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 13、岳麓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6,82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9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3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8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6,820.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0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7.35万元,农林水支出5,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8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820.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08.49万元,占81.24%;卫生健康支出9,067.35万元,占11.8%;农林水支出5,005万元,占6.52%;住房保障支出339.33万元,占0.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151.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1,66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服务、人才招聘引进、借调社保人员等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两网化“办公、移动办案终端经费等方面;就业管理事务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创业扶持、职业技能提升、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及政策兑现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医保工作经费等方面;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工资指导价位与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定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等方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争议调解等方面;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专项资助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方面;行政运行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各线政策宣传培训及业务工作人员方面;社会组织管理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运营等方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修改、界桩维护、新区地图印制、道路路名牌纠错等方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4,01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惠民资金、和谐社区建设、社工管理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22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慈善助学、区养老中心专项债券本息归还等方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地退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费方面;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创业培训补贴方面;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560万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组织开展创业就业招聘活动方面;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92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方面;义务兵优待支出2,29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等方面;退役士兵安置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补助、转业士官待安期工资方面;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工资福利方面;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原安置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已不存在)医疗保险补缴方面;儿童福利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儿童主任岗位津贴、留守儿童关爱等方面;老年福利支出3,93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及慰问方面;殡葬支出7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殡葬服务费、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无名尸体处理等方面;养老服务支出2,842万元,主要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敬老院运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工作运转方面;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2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春节慰问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方面;临时救助支出2,04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困难帮扶、春节慰问困难群体、低保尿毒症患者援助金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7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丧葬费等方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丧葬费等方面;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方面;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方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75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家属困难援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运转经费等方面;拥军优属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退役军人、驻区部队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再就业岗位帮扶和生活解困、望城三街镇脱贫援助性岗位等方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4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属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方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694万元,主要用于参战涉核、老复员等无工作优抚对象和1-6级伤残军人的医疗经费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社保及医疗基金监管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4,93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的工作运转经费方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8.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8.23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6.8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无;培训费预算116万元,拟召开民政、社保、医保、退役军人四条线的政策及业务培训,人数8584人,内容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户、未成年人保护、城乡社区(村)基层社会治理、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工资福利等政策和业务操作系统培训,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能力提升培训,社会工作者考前及继续教育培训,退役士兵返乡第一课及职业技能培训;未安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9.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9.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70.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76820.1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8个,涉及项目支出71026万元,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专项项目1,60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项目10,759万元;就业专项资金项目2,5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项目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专项资金项目7,284万元;区养老中心专项债券本息归还资金项目71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806万元;博士工作站专项项目29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621万元;城乡低保专项项目3,000万元;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项目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项目56万元;临时救助和困难帮扶项目650万元;社会组织管理项目79万元;劳动监察办案项目50万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项目20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项目2,000万元;医疗救助项目640万元;儿童专项项目216万元;慰问费项目4,100万元;社工管理专项项目597万元;社区专项项目13,420万元;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援助项目90万元;高龄津贴项目3,038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2,923万元;村级组织投入专项项目4,935万元;借调社保人员经费项目150万元;就业创业专项项目170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下拨)专项经费项目60万元;婚姻登记专项经费项目58万元;双拥经费项目2361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项目410万元;惠民殡葬经费项目780万元;老年项目经费项目128万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经费项目497万元;敬老院专项经费项目373万元;民生保障政策宣传培训费项目200万元;老年人助餐配餐项目200万元;区救助站专项工作经费项目59万元;临聘人员经费项目19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1077万元;退役军人困难援助资金项目120万元;服务中心(站)保障经费项目165万元;退役军人再就业解困和维稳经费项目701万元;就业扶贫和望城三街镇脱贫援助性岗位政策补贴项目60万元;区属困难企业医保个人账户专项资金项目13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项目694万元;基金监管专项经费项目1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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