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区军队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协调军队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落户工作。

3、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和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培训和扶持服务。

4、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军人军属的权益维护工作。

5、负责全区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级、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

7、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优抚相关单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全区退役军人身份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并维护全区退役军人等相关数据库。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协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群体,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编制情况: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编制10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5个。(3)人员情况: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在职人员为12人(含二级机构)。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正科实职),党组成员、副局长2(副科实职,享受四级调研员待遇),党组成员1名(副科实职,享受二级调研员待遇)在编工作人员8名(其中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待遇1人)。另有经人社局核编的临聘人员9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3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8.09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减少244.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减少267.7万元,退役安置减少214.53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增加199.1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42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38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8.06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51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2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38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44万元,占93.58%;卫生健康支出448.67万元,占6.08%;住房保障支出25.29万元,占0.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24.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58.1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病故军人一次性死亡抚恤方面;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59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方面;义务兵优待支出2,170.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方面;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108.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方面;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717.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方面;其他退役安置支出81.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19531231日前入伍生活补助、节日慰问、门诊补助、部分退役士兵医保补缴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2.2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站)保障经费、档案管理经费、困难援助项目经费、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经费方面;拥军优属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经费、岳麓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慰问及调军调随家属考察经费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军转干部公益性岗位再就业安置解困经费方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9.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0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0.06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用于召开各街镇退役军人站长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培训0次;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9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7,3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1万元,项目支出6,958.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涉及项目支出6,958.19万元,其中:部分退役士兵医保补缴项目44万元;档案管理项目6万元;服务中心(站)保障项目128.2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717.5万元;困难援助项目35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19531231日前入伍生活补助、节日慰问、门诊补助项目37.3万元;市级军转干部公益性岗位再就业安置解困项目25万元;双带双促活动项目28万元;双拥项目330.5万元;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项目28万元;退役士兵安置项目395万元;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和转业士官再就业扶持和生活解困专项项目713.24万元;信访维稳项目15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项目2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项目2,170.4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1,597.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425.9万元;岳麓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慰问及调军调随家属考察项目61.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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