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联系省、市重点工程管理工作;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进度的考核工作;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及实施进度的考核工作。

2、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岳麓科技产业园、轨道交通、湘江枢纽、公路、水利项目以及城管、市政、环卫、园林等市城管系统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和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建项目除外)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3、负责区财政投资的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区本级党政群团、科教文卫等其他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5、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商、谈判、合作事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管理,并监督项目协议的履行。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工程投资项目方针、政策、法规,做好中央、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督查工作。加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7、负责指导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市场化运作。

8、负责本中心建设项目的节能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现有核定编制人数1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3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5人。

我中心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项目筹备科、工程管理科、安全技术科、计划财务科,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3月长沙市岳麓区工务局更名为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中心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彩虹路南段道路建设经费、老咸嘉湖路沿线省胸科医院片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经费、爱民路沿线片区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经费、桃花变电力埋管项目经费、省科技厅支路K-6道路建设经费、银安路项目经费、猴子石大桥西引桥南辅道南侧绿化带提质改造项目经费、长望路(支路九-银杉路)电力埋管及银盆北路(三汊矶变电站-银杉路)电力埋管项目经费、桐梓坡片I-1道路建设经费、西站输变电工程配套路由项目建设经费、观沙路道路建设经费、谷岳路道路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40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0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2402.28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数量增加,项目建设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240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9.44万元,较上年增加2396.14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数量增加,项目建设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9万元,较上年增加6.86万元,主要因为个人保险基数的提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8万元,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主要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医疗补助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较上年增加0.95万元,主要因为个人缴费基数的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240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4939.44万元,占9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9万元,占0.83%;卫生健康支出21.68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占0.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85.82万元,较上年减少7.7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39万元,较上年增加24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彩虹路南段道路建设经费140万元、老咸嘉湖路沿线省胸科医院片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经费52万元、爱民路沿线片区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经费69万元、桃花变电力埋管项目经费63万元、省科技厅支路K-6道路建设经费60万元银安路项目经费165万元、猴子石大桥西引桥南辅道南侧绿化带提质改造项目经费33万元长望路(支路九-银杉路)电力埋管及银盆北路(三汊矶变电站-银杉路)电力埋管项目经费56万元、桐梓坡片I-1道路建设经费44万元、西站输变电工程配套路由项目建设经费207万元观沙路道路建设经费1580万元、谷岳路道路建设经费2170万元。主要用于彩虹路南段、老咸嘉湖路沿线省胸科医院片区交通微循环改造、爱民路沿线片区微循环改造、桃花变电力埋管项目、省科技厅支路K-6道路、西站输变电工程配套路由项目、观沙路、谷岳路等建设支出银安路、猴子石大桥西引桥南辅道南侧绿化带提质改造项目长望路(支路九-银杉路)电力埋管及银盆北路(三汊矶变电站-银杉路)电力埋管项目、桐梓坡片I-1道路等前期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19万元,较上年减少11.77万元,下降22%。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30%,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为0万元,主要是单位2017年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已上交区公车办,单位无公务用车;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等),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整体支出5024.8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项目支出4579万元。其中:西站输变电工程配套路由项目(110KV和10KV)207万元,观沙路(坦山路-长望路)道路工程1580万元,爱民路沿线片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69万元,长望路(支路九-银杉路)电力埋管及银盆北路(三汊矶变电站-银杉路)电力埋管项目56万元,老咸嘉湖路沿线省胸科医院片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建设项目52万元,彩虹路南段道路工程140万元,桃花变电力埋管(桃花变-含浦大道)63万元,猴子石大桥西引桥南辅道南侧绿化带提质改造工程33万元,桐梓坡片I-1道路建设工程44万元,谷岳路(金星路-岳华路)道路工程2170万元,银安路(桐梓坡N-3支路)16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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