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全区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岳麓打造两型高地、科技强区、增长新极、河西靓城的目标任务,助推“三融共进、五化同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动员全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族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为实事、办好事。

  6、指导协调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开展反家暴维权、家庭教育、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巾帼建功立业、“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庆“六一”暨“春蕾计划”等活动,推动下岗女工再就业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部门人员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4个,目前实有在职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0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0人。

  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妇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区妇联机关。(未设置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168.1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61.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总计168.11万元,较上年增加3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11万元,较上年增加37.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总计161.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8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教育支出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万元,较上年增加25.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4万元,较增加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1.89万元,较上年增加21.38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0.07万元,较上年增加5.07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民族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宣传事务等经费,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宣传事务等方面。

  四、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5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111.89万元,较上年增加21.38万元;②项目支出50.07万元,较上年增加5.07万元。

  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万元,较上年减少4.15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8万元,比预算减少1.36万元,降低55%。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为在全区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安排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降低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比预算减少1.36万元,降低55%,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区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6号),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61.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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