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例行监测、检验检测、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2、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宣传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标识)、检疫器械的计划供应和管理;负责官方兽医资格审查、培训和监管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从业人员的监管。

3、负责全区动物产品检疫和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常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净化方案、扑灭计划的建议。

4、协助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隔离、封锁、扑杀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常规动物疫病的防治、净化和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开展动物疫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和疫情预报工作。

5、负责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辖区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动物卫生标志的定购、发放和管理。

6、负责辖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管,协助执业兽医考务工作。负责畜禽标志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

7、负责辖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抽检,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8、负责辖区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疫病防控技术仲裁、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发〔2014〕1号)成立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区农业林业畜牧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牌子。2020年,根据《关于明确长沙市岳麓区区校合作事务中心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委发〔2020〕11号),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更名为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本单位年初实有人数13人,比上年无变动。其中,在编人员6人,在职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18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的合理上浮。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农林水支出29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18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市政策的合理上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占3.18%;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占3.24%;农林水支出299.65万元,占89.9%;住房保障支出12.25万元,占3.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5.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7位划转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用等方面;病虫害控制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购买消毒及防疫物资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瘦肉精、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执法监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配合市动物卫生执法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2.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正常政策浮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暂无会议支出需求;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培训计划;无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33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148万元,其中:监管项目13万元;人员项目103万元;疫病防控项目3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岳麓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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