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共卫生安全;负责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瘦肉精”同步检测工作;负责辖区活禽批发市场、屠宰场、大型冷库防疫监管;监管管理辖区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辖区兽医实验室及菌毒种保存场所生物安全监管;负责辖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抽检;负责辖区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执业兽医注册管理和动物诊疗监管;承担辖区畜禽标识、免疫档案的管理;承担辖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6人(包括原动物防疫站划转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1人。
现有内设机构 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执法科、防疫监督科、检疫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病虫害控制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9.63万元,较上年增加6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9.63万元,较上年增加65.6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9.63万元,较上年增加6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49.63万元,较上年增加65.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7.13万元,较上年增加20.6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病虫害控制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8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1万元,上升0.1%。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7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维持上年不变,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控制很严;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坪塘动物尸体无害化收集点,需要经常往返,督查工作;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3万元,项目支出212.5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长沙市岳麓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