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 “三公经费”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是承担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为拟定区域金融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保障;
二是承担全区金融产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全区重大项目的融资工作;
三是为发展培育现代金融新业态,开展金融产业招商,推动湖南金融中心和湘江基金小镇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是承担政府、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相关问题的联系对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金融创新工具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五是承担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的事务性工作;研究提出企业上市政策建议,为企业上市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六是参与研究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评估机制和维稳协调机制;协助监管部门督促落实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七是承担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是对地方性金融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进行指导;
九是落实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政府雇员0人,经济型人才1人,临聘人员2人,金融政务服务超市人员8人。
我中心现有内设机构1个,是办公室。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无涉及机构改革部门。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选聘经济型人才工作经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本市场工作、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3.71万元,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含人员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以及选聘经济型人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本市场、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工作经费等,较上年增加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13.71万元,较上年增加5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租金及物业补贴纳入了2021年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3.71万元,较上年增加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53万元,较上年增加45.5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租金及物业补贴纳入了2021年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万元,较上年增加2.8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新纳入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5.88万元,较上年增加1.6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基数的调整。住房保障支出7.37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基数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13.71万元,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含人员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以及选聘经济型人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本市场、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工作经费等,较上年增加5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经费、资本市场工作经费、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工作经费等,主要用于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构建资本市场、开展“资润岳麓 科创潮涌”系列活动以及湖南金融中心政务服务超市运营等。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在于事业单位公车改革,2021年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66.67%。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单位无车辆;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等),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台式电脑8台,笔记本电脑1台,多功能打印机2台,条码打印机1台,单反相机1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40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32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市岳麓区金融事务中心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