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4、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统筹实施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餐厨垃圾、燃气热力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6、负责落实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由政府出资的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 

7、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备案登记、行政许可及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燃气热力的行政管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 

10、负责全区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为全额拨款。我局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财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执法监督科、维护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督查考核科、工程建设管理科(亮化管理科)、局属二级机构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指挥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75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5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94.01万元,减少13.97%,主要原因是:1、滨江片区维护管理项目2021年合同到期后移交区环卫维护中心管理,此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892.95万元;2、2021年公共专项城管专项经费2022年未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此项预算较上年减少1,7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75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94.01万元,减少13.97%,主要原因是:1、滨江片区维护管理项目2021年合同到期后移交区环卫维护中心管理,此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892.95万元;2、2021年公共专项城管专项经费2022年未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此项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7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75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04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51.9万元,占0.23%;城乡社区支出22,480.71万元,占98.78%;住房保障支出43.83万元,占0.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11.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946.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916.32万元。主要用于:1、片区维护外包等项目经费:10,659.5万;2、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补助及收运处置费用等:3,316.53万;3、城管工作日常考核奖惩兑现经费:560万;4、亮化维护项目经费:2,115万;5、湘江新区移交片区水电费及维修费:260万;6、协管员经费:972万;7、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及蓝天办工作经费:333万;8、城管系统慰问、拆违办、公安大队工作经费等其他零星项目经费:700.29万方面;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3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历年城管品质工程项目经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65.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9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为区公安大队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22年度未单独安排此项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未安排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安排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人数约85人次,内容为党建知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本年未安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57.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429.4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22,75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7个,涉及项目支出21,946.32万元,其中:“智慧岳麓城管”模块软件维护费项目5万元;蔡建秋工伤补助项目1.54万元;拆控违工作专项项目80万元;城管公安大队公安车辆燃修费补贴及公用项目45万元;城管品质工程项目3,030万元;城管系统和城管委指挥调度、区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督查线路保障等专项项目16万元;城管系统慰问费项目99万元;城管系统宣传项目10万元;城市管理工作日常考核奖惩兑现项目560万元;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467.86万元;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维护管理项目1,991.03万元;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5万元;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359.27万元;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34.32万元;跨片区重要节点公园维护管理项目338.29万元;垃圾分类工作专项项目40万元;蓝天办指挥部工作项目100万元;亮化维护项目2,115万元;品质工程及亮化维护管理指挥部专项项目86.14万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补助项目2,479万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奖励项目85万元;燃气安全生产专项项目5万元;施家港水上公园维护管理项目118.8万元;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项目143万元;数字化指挥中心专项项目19万元;洗车场运行维护日常管理项目100万元;湘江新区移交片区水电费及大中修费用项目260万元;咨询代理服务费项目28万元;协管员项目972万元;行政审批资料印刷费项目6.3万元;岳麓区城区道路立面牛皮癣清理维护项目231.44万元;岳麓区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编制项目7万元;岳麓区大件垃圾清运和处置项目145.33万元;岳麓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233万元;岳麓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障项目10万元;岳麓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项目99.34万元;岳麓区智慧网联城市运营维护一体化项目7,620.6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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