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4)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统筹实施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餐厨垃圾、燃气热力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6)负责落实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由政府出资的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
    (7)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备案登记、行政许可及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燃气热力的行政管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

10)负责全区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4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3人(不含政府雇员),离退休人员19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5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财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执法监督科、维护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督查考核科、工程建设管理科(亮化管理科),局属二级机构1个:岳麓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指挥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城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无涉及机构改革部门。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垃圾分类工作、片区维护管理项目服务费、拆违办工作、城管工程、亮化维护、协管员经费、城管工作日常考核、城管公安大队公用经费、蓝天办工作及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451.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451.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5.3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有:一是因湘江新区亮化维护管理移交岳麓区,维护经费预算增加2045.25万;二是协管员服装已到更换期限以及社保缴费增加等原因,经费预算增加97.08万;三是悬挂国旗经费从本年起纳入部门预算,增加73万;四是蓝天保卫战工作经费调减以及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项目经费新增等,增加预算165.18万;五是2021年城管品质工程项目减少,拨付的项目资金预算减少2077万;六是垃圾分类工作设备购置款等较上年减少了约408万;七是片区外包维护费预算减少67.83万;八是城管考核奖惩兑现奖金预算减少100万。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451.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5.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97万元,较上年增加0.68万元, 人员保险基数适当调增。城乡社区支出26,176.26万元,较上年减少282.58万元,亮化维护经费、蓝天保卫战、协管员服装等经费适当调整、片区外包维护费及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等适当调减。住房保障支出49.42万元,较上年增加7.73万元,公积金基数适当调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6451.48万元,较上年减少245.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75.80万元,较上年增加63.7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575.68万元,较上年减少309.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协管员经费1021.8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工资、保险及服装等方面;各大片区维护管理服务费15,026.59万元,主要用于滨江片区、岳麓区智慧网联城市运营维护一体化项目、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等各大片区市场化运作专业维护以及交通隔离设施清洗、等方面;亮化维护项目经费2,285.25万元,用于岳麓区范围内亮化设施维护等方面;大王山洗车场日常运行经费100万元,用于大王山洗车场日常运行维护开支;城管工作日常考核奖惩兑现500万元,用于全区城市管理日常考核奖惩兑现奖励支出;城管工程款2594万元,用于历年城管品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城管系统慰问费99万元,用于城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春节及高温慰问;垃圾分类工作及奖补经费3309.19万元,用于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及处置运输、垃圾分类奖补、工作经费等;蓝天保卫战工作经费及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项目经费315.18万,用于蓝天保卫战工作开支及大气复合污染研究等;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324.67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系统和城管委指挥调度和督察考核、节假日国旗悬挂、城管项目咨询服务、城管公安车辆燃修费及公用经费、拆控违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5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9.97万元,下降11.7%,减少的原因是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8万元,下降30.85%。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0万元(此经费为城管公安大队车辆燃修补贴专项经费)。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40%,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减少3.8万元;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21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27.8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26,451.4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6个,涉及项目支出25,498.01万元,其中:施家港水上公园维护管理项目118.8万元; 城管公安大队公安车辆燃修费补贴及公用经费50万元;亮化维护项目经费2,285.25万元;城管专项经费1,721万元;垃圾分类奖补经费2,564万元;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359.27万元;跨片区重要节点公园维护管理项目338.29万;垃圾分类及项目运输处置费用等705.19万元;岳麓区城区道路立面牛皮癣清理维护项目231.44万元;节假日国旗悬挂经费73万元;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项目195.18万元;协管员经费1021.80万元;城市管理工作日常考核奖惩兑现500万元;城管品质提升项目指挥部及亮化维护管理工作经费44万元;垃圾分类工作经费40万元;城管品质工程项目经费2,594元;岳麓区智慧网联城市运营维护一体化项目7,411.05万元;滨江片区维护管理项目1,892.95万元;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维护管理项目1,973.92万元;湘江新区移交片区水电费及大中修费用260万元;城管系统慰问费99万元;蓝天办指挥部工作经费120万元;学士片区维护管理项目719.87万元;拆控违经费80万元;洗车场运行维护日常管理经费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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