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的协调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承担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现有内设机构 6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培训科)、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火灾防治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科)、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科)、重点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818.7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4.21万元,增长12.65%。主要是因为三区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83万元,占52.39%;项目支出865.96万元,占4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8.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21万元,增长12.65%。主要是因为三区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4.21万元,增长12.65%。主要是因为三区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5万元,占4.49%;卫生健康支出49.51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61.87万元,占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5.75万元,占89.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4.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要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要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工伤保险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4.25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导致单位经费增加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39.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三区合并,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上级拨森林防灭火演练经费及视频会议建设资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奖、2022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奖补资金、202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真抓实干激励、示范县创建等资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上级拨2021年和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及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求助)资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上级拨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18.51%。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了相关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3.52万元,用于开展应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培训,人数,内容为工贸培训、防汛抗旱培训、新进人员组织部培训、应急系统业务培训、事业单位人员课程学习培训等;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无工程采购支出,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8.0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18.7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岳麓区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片区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奖励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部门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岳麓区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为户籍在岳麓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及岳麓区行政区在编人员,以及在岳麓区行政区域内务工、就学、旅游等自然人投保政府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片区隐患排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片区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暗访。每月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排名。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标,以新区二十条为抓手,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湖南省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设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奖,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共发放2021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奖励7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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