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

  (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履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指导组织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1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2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3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承担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政务公开、机构编制、信息、财务、档案、计生、审计、纪检、人事劳资、工青妇、会务、车辆管理、后勤、文书档案等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要点);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街道、乡(镇)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承办区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党务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工作。

  2、高危行业监管科: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履行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职责;承担相关行业的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职责;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负责各类业务工作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业务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方面的日常工作。

  3、职业卫生监管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领域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履行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职责;牵头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安全科技规划、应急救援、行政执法、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及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综治信访方面的日常工作。

  4、综合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及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综治信访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安全科技规划、应急救援、行政执法、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对国家、省、市安委会日常报表工作。

  5、宣教培训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抓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安全生产网站建设,利用微信、短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推进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二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上年结转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4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4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3.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4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3.74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56.19万元;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的职业卫生托管服务增加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8万元,原因是基数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57万元,较上年减少8.5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较上年减少5.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2个退休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4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3.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0.55万元,较上年减少41.2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4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经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党员教育、应急救援、矿山和烟花整顿等方面,一般性项目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卫生托管、专家评审、举报奖励;先进个人、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1万元,较上年增加2.39万元,上升3%。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4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1万元,降低5%,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   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部分的说明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安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3.1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3.12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93.12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8年9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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