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分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经费管理等。

3.负责制定和组织区直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建立健全资产帐卡和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

4.负责区直机关机要通讯、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各部门的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机关物业和湘麓金座物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工作进行考查。

7.负责管理和规范区直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

8.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保障机关干部职工正常用餐。

9.负责推进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二级机构,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综合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膳食部、公务用车服务部。现有编制人数20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数13人(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食堂临聘人员86人;公务用车服务部劳务派遣人员5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785.8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5.35万元,增长61.49%。主要原因是1.2021年新增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相关工作;2.大院维修、机关水电燃气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食堂经费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伙食补贴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78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7.48万元,占98.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8.37万元,占1.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7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73万元,占18.21%;项目支出7,186.13万元,占81.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77.4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76.89万元,增长60.68%。主要原因是1.2021年新增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相关工作;2.大院维修、机关水电燃气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食堂经费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伙食补贴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7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62.92万元,增长63.28%。主要原因是1.2021年新增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相关工作;2.大院维修、机关水电燃气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食堂经费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伙食补贴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7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7.86万元,占7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8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1,708.04万元,占19.68%;住房保障支出34.81万元,占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57.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7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食堂、湘麓金座食堂员工、公务车驾驶员综治奖不纳入预算管理。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6,060.76万元,支出决算为6,7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院维修、机关水电燃气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较去年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相关工作。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7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7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08%,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2.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6万元,完成预算的84.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出国(境)任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9.64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6万元,完成预算的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疫情期间派车次数相对减少;2.公车平台报废了一批旧车并更换了部分公务用车,使燃修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96.44万元,增长40.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派车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2.1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4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33万元,增长8.63%。主要原因是:食堂经费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伙食补贴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2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1辆、应急保障用车3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函[2021]1号),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10.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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