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区直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及湘麓金座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通讯、报刊信件投递工作;负责区直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归口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集体户口管理;负责区治机关大院内各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经营与管理;负责监管物业公司对区机关大院及二办物业、园林绿化及中央空调机房、配电间等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机关宿舍的管理与公共部分的维护;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完成区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0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0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72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 5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后保科、膳食科、保卫科。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机关前期项目余款、重大项目、机关水电电视费物管费、设备设施维保费、食堂经费、大院维修、公车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用、后勤其他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含离退休)、车辆租赁及公车办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371.11万元,较上年增加827.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大院维修改造工程三个项目的质保金将在2018年到期,需办理支付;二是因为公务车辆改革后,机关公车驾驶员人员经费与公务车辆燃修费全由我单位统一管理与支付。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371.11万元,较上年增加82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4.6万元,较上年增加880.56万元, 主要是因为公务车辆改革后,机关公车驾驶员人员经费与公务车辆燃修费全由我单位统一管理与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2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2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7万元,较上年减少11.19万元,以上两项支出减少主要因为在职人员减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371.11万元,较上年增加827.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00.73万元,较上年增加324.5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170.38万元,较上年增加503.3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机关前期项目余款、重大项目、机关水电电视费物管费、设备设施维保费、食堂经费、大院维修、公车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用、后勤其他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含离退休)、车辆租赁及公车办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3万元,较上年增加378.49万元(含全区99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上升643 %。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4万元,上升1.2%。其中公务接待费1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94.0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4.84万元,主要是因为车辆购置使用年限增加,预算逐年递增;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3.29万元。

  (四)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部分的说明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3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73万元,项目支出3170.3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1.11万元。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170.3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专项业务费74万元,部门项目经费3096.38万元。

  (五)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7年9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0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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