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区直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及二办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通讯、报刊信件投递工作;负责区直机关车辆调配、驾驶员的归口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集体户口管理;负责区治机关大院内各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经营与管理;负责监管物业公司对区机关大院及二办物业、园林绿化及中央空调机房、配电间等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机关宿舍的管理与公共部分的维护;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完成区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人员情况及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0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9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72人。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   5个,分别是办公室、保卫科、后勤保障科、膳食科、综合科。无附属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3540.7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5.75万元,支出总计3537.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总计3540.73万元,较上年增加56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0.73万元,较上年增加564.4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总计3537.02万元,较上年增加49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8.92万元,较上年增加46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54万元,较上年增加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4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4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91.21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695.89万元,较上年增加299.61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大院及湘麓金座水电费、大院及湘麓金座两个物业公司物业费、维修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四、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7.02万元,较上年增加490.82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84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91.21万元;②项目支出2695.89 万元,较上年增加299.61万元。

  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2万元,较上年增加0.91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75万元,比预算减少15.7万元,降低55.18%。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为在全区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安排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13.25万元,降低1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12.75万元,比预算减少2.45万元,降低16.1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6号),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537.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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