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7、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7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576万元,增加1133万元,增长20%;支出总计57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576万元,增加1133万元,增长20%。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709万元,较上年增加1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6万元;其他收入5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5709万元,较上年增加1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其他支出38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55万元,较上年增加399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党政、党建、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区域发展、卫生与计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财政、食安、司法经费,主要用于党政事务、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城管整治、综治维稳、民政、教育、产业发展、卫生等方面。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20万元,增加1236万元,增长24%;拨款支出总计51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20万元,增加1236万元,增长24%。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1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06万元,增加1212万元,增长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5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1万元,较上年增加9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29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较上年增加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较上年增加54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公用经费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9万元,下降8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接待批次65次,接待人数75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7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8万元,本年支出3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万元,较2016年增加17万元。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梅溪湖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梅溪湖街道财政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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