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5:55

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街道(镇)、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湘江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更新工作

各责任单位组织人员,对照职能职责,对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更新,相关要求如下:

(一)保留目录核心要素。新区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标题、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核心要素,是构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本框架,必须予以保留,不得随意删减或修改名称。

(二)如实填写目录内容。根据新区实际情况,认真更新2024年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各项要素内容,确保填报的目录内容均能与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的政府信息一一对应,避免出现目录内容表述模糊、政府信息公开错误或信息未公开等情况。

(三)清晰备注相关事项。说明性内容统一填写在“备注”一列,涉及多个说明性内容的,按照顺序123…列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相关部门如确无权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备注“无权限”;对应公开事项2024年无更新信息,可备注“该领域/事项2024年度无更新信息”。

二、关于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和重大民生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各单位须根据目录更新情况,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至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和重大民生栏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上传文字信息须无错误、文件信息无过期、网页链接无失效等情况。

(二)目录中的二级事项在专栏中均要有展示,如遇该事项无权限或无更新信息,则需定期上传文字说明“该事项新区无权限或暂无更新信息”。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5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加盖公章报送至新区政务公开办审核,在审核通过后,于5月31日前更新挂网到位。新区政务公开办将加强对2024年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更新及专栏维护工作的日常巡查及督促整改,相关情况纳入年度通报。

联系人:黄闽,联系电话:88999337,邮箱:ylqzwfwzx@126.com。

 

附件:1. [填报示例]湘江新区XX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

          2. 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一季度信息发布统计表 (详见附件)

         3. 重大民生信息栏目一季度信息发布统计表    (详见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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