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8 09:25

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各区县(市)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治理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搭建起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2020年8月底前,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成区县(市)、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的全面梳理细化、公开要素填报及发布,并进行全面集中公开展示。2020年11月底前,初步完成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和试运行,线下公开阵地建设等工作。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方式和平台。2022年底前,全面搭建起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科学高效的公开制度管理规范、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思路

坚持按照“市级统筹、基层落实、单点突破、平台支撑”的工作思路,依托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全方位、集中公开事项内容,不断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一)市级统筹。市级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形成基层政务公开线上专栏、线下专区设置标准,统一规范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对各区县(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基层落实各区县(市)、街道(乡镇)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主体和关键,要认真落实市级统筹安排,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认真梳理责任领域事项目录,对照市级标准,确定公开内容,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专区,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三)单点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梳理任务进行分解,各区县(市)按责任分工对部分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对标市级梳理要求,逐项梳理,逐项上报,市级逐项审核,逐项发布。由市级统筹汇总形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目录,识别、统一共性要素,各区县(市)结合实际修改个性要素,形成标准统一、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目录,报市政务公开办审定并认真培育区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

(四)平台支撑。强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填报、发布及平台呈现的信息化支撑,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开辟长沙个性化要素,新增政务公开目录要素,组织培训并进行填报,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公布及展示,实现公开事项内容及时动态更新,事项公开与办事服务平台深度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严格对照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编制事项公开目录,要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各区县(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每个领域标准指引的一级或二级事项,梳理任务领域事项,对照公开内容进行填报,形成本领域的事项公开目录,其中涉及领域公开事项管理权限整体在市直部门的,由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梳理。事项公开目录按要求报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市直相关部门对目录内容的正确性和梳理工作的全面性进行审核后,作为参考范本下发至各区县(市)。各区县(市)结合实际编制事项公开目录,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编制事项公开目录。(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二)填报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要素。各区县(市)按照本级事项公开目录,编制形成本辖区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其中二级事项“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根据此二级事项的要求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梳理并将所有学校名称编制成该事项目录,同时,对梳理出来的每个义务教育学校明细其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等。按照每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表,登录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内容填报,路径为:进入实施清单管理实施清单填报长沙个性化填写公开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政务公开要素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内容标题、公开具体内容已公开内容链接、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层级、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非政务服务事项的,在政府门户网中按标准进行相关内容的填报和动态更新维护。(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市级统筹规划在长沙市门户网站设立“长沙市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统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的基本内容、公开层级和风格样式,设置长沙市“公开地图”。各区县(市)要对照市级标准设置专栏,形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地图”,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展示和公开服务有效融合,实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嵌入基层政府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区县(市)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领域和高频事项情况,创新设立“政务公开我想说一说”“你最喜欢”等公开形式,实现公开内容精准推送和适时互动交流。深入推进“我想看”与“我想办”的结合,建立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积极借助区县(市)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7月底前完成)

(四)打造具有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全市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功能,政务公开专区至少应配备公开信息查询电脑、政府公报、显示屏、公开文件展示架(含办事指南、便民卡、宣传册等)、线上公开平台二维码等,打造集中展示阵地,有效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事项公开与办事服务深度融合。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各区县(市)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要着力打通“我要看”与“我要办”的“肠梗阻”,建立统一的办事入口,建设政务公开数据库,公开要素填报内容优先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调取,确保公开与服务内容同源,标准一致,实现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创新“定制式”精准推送公开方式。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重点筛选高频事项的信息数据,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探索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立用户中心,根据用户浏览习惯,主动推送相关信息,探索量身定制式的政策推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内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源头认定机制,文件签呈设计公文公开属性要素,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基层政府要建立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八)推行“政府开放日”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和方式,创新推出“政府开放日”,开展“‘政’在你身边,公开零距离”等活动,让群众真正走进政府,邀请群众及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实现政府会议公开常态化,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支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选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设立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区县(市)、乡镇(街道)等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吸纳全国试点区域先进做法,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配置专职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专业的政务公开队伍。市直相关部门要履行好业务主管责任,做好工作落实业务指导对本系统领域的标准指引释疑解惑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宣传推介,让市民知晓公开工作,用好公开成果。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已列入全省2020年真抓实干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对各区县(市)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区县(市)及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责,抓好相关任务落实,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将通过对标学习、观摩考察、工作研讨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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