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领域”公示情况表

湘江新区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成表

20231210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每月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0//月,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每月按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月,圆满完成年度重点民生补贴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验收工作的通知》(20231117),现予公示。


指标名称

全年任务目标

实际完成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40//

14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0//

100//




公示时间:20231211日至1215

公示单位: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88999286


湘江新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完成表


20231210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按照750/·人(9000/·人)的标准核算差额补助,每月按时发放保障金,圆满完成年度重点民生补贴项目。根据《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验收工作的通知》(20231117),现予公示。


指标名称

全年任务目标

实际完成

城市低保标准

不低于750/·

750/·

农村低保标准

不低于9000/·

9000/·

公示时间:20231211日至1215

公示单位: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88999286


湘江新区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完成表


20231210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孤儿按不低于2250/·月(三倍低保标准)、散居孤儿按不低于1500/·月(两倍低保标准)提供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1500/·月(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750/·月(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每月按时发放保障金,圆满完成年度重点民生补贴项目。根据《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验收工作的通知》(20231117),现予公示。


指标名称

全年任务目标

实际完成

散居孤儿标准

不低于1100/·

集中供养孤儿按不低于2250/·月(三倍低保标准)、散居孤儿按不低于1500/·月(两倍低保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

按类别参照孤儿享受,补差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1500/·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750/·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

公示时间:20231211日至1215

公示单位: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8899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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