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镇)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际需要,根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主动解读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展示各单位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着力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助力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政府。  

二、活动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省市以及新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社会关切和企业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助力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实地调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前往重大政策提出地点、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实地展示政策落实成效和项目建设成果,研究提出更好落实政策、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现场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市民群众代表,走进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现场观摩办事服务流程,“场景式“体验”展示相关服务举措,推广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服务方式。

三)座谈交流。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市民群众介绍本单位重点、亮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四)政策宣讲。结合本单位、本系统重大政策的制定出台,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面对”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问卷调查。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向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等不同群体发放针对性强的线上线下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群众的诉求和期望。

(六)其他形式。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拓宽渠道,突出“数字化”和“互动式”交流,通过在线直播、知识竞赛等形式,创新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是政府用心贴近群众、用情温暖群众、用力服务群众的创新之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每年常态化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要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处理、反馈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特色和亮点,改进工作薄弱环节,确保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二)突出公开主题。突出“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的“公开”属性,不断扩大活动参与范围和受众群体。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信心。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邀请主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跟踪报道“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在新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在政府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活动消息,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扩大“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知晓、全社会评价、全社会参与的活动氛围。活动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图文信息在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专栏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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