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政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长沙市岳麓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公平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让企业获得感、信任感、安全感明显提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具有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全面建设“知识岳麓”“创新岳麓”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服务全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为总体目标,针对企业现实需求,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创新创业环境、项目建设环境、执法监管环境。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在办事效率、效能提速、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打造宽松有序、配套完善的市场环境,推进政策落地,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获得感、信任感、安全感有明显提升。

(三)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打造优质高效的项目服务环境,在项目监管、施工环境、企业权益保障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四)优化执法监管环境,以执纪问责的刚性约束,整治服务不优、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效能提速专项行动

牵头区级领导:蔡  锋、王  剑

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抓好市级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承接工作,实现区级行政审批权限对岳麓高新区应放尽放,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责任单位:区审改办、区直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列第一个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大力推行简政让权。按照市级统一安排,机构改革到位后,组织有关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修订公布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相关单位)

3.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对照办理时限、要件数量、办事环节、跑路次数、网上办理等关键要素,进一步推动流程再造,制作易看易懂、使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只上一张网、只看一张表、只进一个厅、最多跑一次”。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将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一次办”“网上办”比例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审改办、区信息中心、区直相关单位)

4. 优化岳麓高新区政务服务平台。在岳麓高新区全面进行“一站式”审批改革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极简审批”模式,按照“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最多跑一次”要求,全面实行全程帮(代)办,构建“园内事、园内办”园区行政审批机制。从方便企业办事角度出发,建立“并联审批(多规合一)”等集成服务模式,规范受理窗口、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要素内容,为企业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有效解决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单位:岳麓高新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审改办、区直相关单位)

5. 建立大学科技城科创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服务中心平台功能,打造集发布、展示、交易、孵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要素平台,服务好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创新资源整合、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重点项目,为入驻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的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为加快科创经济发展,助推“一圈一廊一街一镇一区”建设,建设一流大学科技城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审改办、区直相关单位)

6. 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在线审批,推进投资建设项目“一次性审批”改革全面落地,落实好五张审批流程图。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精简部分前置审批条件,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着力破解项目建设中有关前期手续办理慢等制约瓶颈,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让项目尽早落地达效。(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直相关单位)

7.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多证合一”整合目录的融合衔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行“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继续压缩企业开办审批时限,实现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注销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试点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相关单位)

(二)实施实体经济降成本、政策落地专项行动

牵头区级领导:屈志峰、李  舜

总牵头单位:岳麓高新区、区商务局

8.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各项减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停征、降低中央、省、市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清理规范测量、物流、认证、检测、通信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提高纳税便利程度,拓展“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综合施策将企业平均办税时间缩短至96小时。开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查处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支持全市中介服务库建设,规范服务和收费标准。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一站式”“上门式”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直相关单位)

9. 降低用地综合成本。落实好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供地方式,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计划,加快用地审查报批,提高用地配置效率。盘活土地存量,大幅度减少闲置用地。(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直相关单位)

10. 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落实好指导企业研究、用好峰谷分时电价、基本电价等价格政策,引导用户通过“削峰填谷”“优化两部制电价”切实降低企业经营阶段用电成本;全面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备用费”等清费政策。全面推行线上办电、移动作业和客户档案电子化,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加快实现园区企业“打捆”进行电力直接交易。简化企业供水、供电、供气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供水、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均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低压、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电报装业务分别在16个、35个、50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岳麓高新区、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直相关单位)

11. 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构建市、区两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提升企业融资能力。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两增两控”目标和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两禁两限”政策要求,支持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区内各类金融企业召开形式多样、产品丰富的银企对接会,进一步推广普惠金融,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解决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直相关单位)

12.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落实好全市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相关活动要求。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积极推进供应链平台建设。积极培育无车承运人、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新业态。激活市场活力,提升市场运作效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直相关单位)

13. 继续降低用工成本。落实“五险一金”优惠政策。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开展人才招聘中介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推进“人才政策22条”落地落细,紧盯企业、园区和创新研发平台的人才需求,突出高端人才、青年人才、工匠人才,在引进培育、创新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发力。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园区按照20%的比例对其购房贷款的前三年利息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岳麓高新区、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直相关单位)

14. 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债务清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岳麓高新区、区委组织部、区工商联、各街道(镇)、区直相关单位]

15. 建立企业守信激励机制。逐步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归集包括但不限于公检法、安全生产、社保、交通违法、税务、水电气、租房等各类涉及企业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和自然人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运用,对诚信企业、企业法人及自然人等市场主体探索实施诚信审批、缺项审批,建立免交保证金、质押金等制度,优先享受政府各项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直相关单位)

16. 抓好涉企政策清理兑现。组织有关部门对现有涉企政策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防止政策“空转”,打通政策兑现卡点。对登记注册在我区的企业,凡符合省市人才、科创、工业政策,新区金融、双创政策及我区现代服务业政策等政策条件的,严格按程序兑现向企业承诺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梳理、归集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直相关单位)

17. 继续抓好企业帮扶。将“千人帮千企百日大行动”固化为制度,打好“降成本、提效率、重法治、优服务”组合拳,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探索实行重点楼宇“楼长制”,对于楼宇企业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拿出解决方案,一般性问题5个工作日内须解决到位,不能按期解决的须向楼宇企业说明情况。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咨询、注册落地、政策扶持、交流培训等服务,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全程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岳麓高新区、区商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工商联、区直相关单位)

18. 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完善引进人才任职、居留、社保、医疗、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配套政策。外来投资、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其居住证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外来投资、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可根据其居住证享受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享受基层医疗机构与省市医院构建的医疗转诊绿色通道。完善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扶持各类创客空间、企业孵化器发展。严格落实市“知识产权保护12条”,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岳麓高新区、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专项行动

牵头区级领导:张铁炎、谭应林

总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19. 持续优化项目建设监管环境。实行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管理,差异化调度。实行“绿、黄、红”“三色”管理机制,对进展顺利的项目亮绿灯,进展缓慢的项目亮黄灯,存在问题的项目亮红灯,落实“按月督查、亮灯曝光”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监管,督促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依法依规施工建设,防止出现因监管原因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直相关单位)

20. 依法严厉整治项目施工环境。全面整治各类破坏项目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项目施工环境。建立“强揽阻工”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恶意干扰项目建设施工,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揽阻工”事件的人员,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属地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必须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施工环境。[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各属地街道(镇)]

21. 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安全,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民营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案件时不牵连民营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合法财产。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禁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大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直相关单位)

22.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完善政府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定期沟通制度,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区经济工作会议制度。积极组织商(协)会或企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展销会、推进会等经贸交流活动,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直相关单位)

23. 构建企业合法权益全方位保护体系。健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定期梳理、研究、回应与反馈机制,构建共同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大格局。健全“除虫护花”“依法容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工商联等平台作用,在园区设立检察联络室,探索在企业设立“流动维权岗”。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诉讼对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建设,协同探索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跨区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区工商联、区直相关单位)

(四)实施执纪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牵头区级领导:贺赤兴

总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24. 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无法定依据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企业停建、停产,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探索“首违不罚”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覆盖,双随机执法检查事项达部门执法检查事项的7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25. 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严禁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结案后应依法依规及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办案暂扣款。严禁利益驱动办案,严禁办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26. 强化执纪刚性约束。重点整治区直具备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区属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类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镇)存在的服务不优、执法不规范、处置不及时、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企业、项目中损害公共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推进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各专项行动牵头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蔡锋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副区长李舜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作用,相关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任务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研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加强日常工作调度,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把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强化行政追责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三)强化考核评价,严格绩效管理。按照《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市营商环境检测评价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考核体系要求,抓好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各项考核工作。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内绩效考核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分不同类别对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进行考核评价,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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