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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2020新闻发布会

长沙:让法治营商更赢商

5月18日,《长沙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2020》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尹小英参加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荀飞正,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易鹰介绍了长沙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情况。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近年来,长沙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改革与创新,着力推动法治与营商环境的结合,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打造了法治营商环境的“长沙模式”。

关键词一:全国首个专题性城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长沙坚持从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着眼,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全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中共长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营商环境的研究工作,委托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组成课题组,由营商环境专家任颋教授为组长,组织研究编撰《长沙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2020》。课题组深入长沙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线,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多番征集修改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完成《长沙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2020》。

《报告》是全国第一个专题性的城市法治营商环境报告,创新性地将长沙法治工作与营商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全方位地展示了长沙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特色和成果,为长沙进一步打造“中部标杆、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城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参考。《报告》共分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沙模式”、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科学民主的立法体系、健全公开透明的执法体系、构造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构建全民守法的普法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模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十个章节。

关键词二:法治营商环境的“长沙模式”

《报告》紧紧围绕“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这一重点,总结了法治营商环境的“长沙模式”。

一是以“依法而治,循法而行”作为“长沙模式”的发展精神。为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而行”,长沙发布了涉及到市本级的政府服务改革方面的6张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四办”事项清单、“特别程序”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同步出台《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让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过程均“依法而治,循法而行”。

二是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长沙模式”的实现途径。为构建企业合法权益全方位保护体系,长沙制定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政法机关、工商联协作维护民营企业权益联系机制,充分依法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强化法治化园区建设,长沙着力完善激发创新活力与保障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创新政策,全力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长沙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用法治手段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让每一位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三是以“建设法治政府,释放市场活力”作为“长沙模式”的关键抓手。在持续完善科学民主的立法体系、打造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健全公开严明的执法体系、构建全民守法的普法体系的同时,长沙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办事流程,不断释放市场活力。长沙司法、执法体系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逐年提升,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斐然。以“中部标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2020年4月29日,长沙出台了中部省会城市首部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作为全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纲领性、制度性文件。6月1日,《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正式实施,各类负面清单一目了然,长沙营商环境建设正式步入法治化、制度化新轨道。

关键词三:法治已成为长沙显著的城市特质

法治,已成为长沙显著的城市特质,近年来,长沙在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报告2020》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的梳理,总结了长沙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中的模式与做法。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长沙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改革与创新”,相继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长沙市政府立法听证操作指南》等60多项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探索出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的“长沙路径”;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创建“互联网+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机制,为“长沙工业30条”“市人才新政22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文件等40余项政策的实施提供了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此外,长沙大力推进阳光复议,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长沙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1月,印发《长沙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如今,法律顾问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标配”。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长沙通过设立法治政府考核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政府职能,使“法治”成为长沙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闪亮的“城市名片”。

二是完善科学民主的立法体系。长沙始终坚持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先后出台《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以立法保障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为长沙社会经济发展添加“法治动力”。创新跨区域协同立法模式,紧扣“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发展的需求,加强三市地方立法工作协同,为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制度供给。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完善科学民主立法,目前全市共有7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三是健全公开严明的执法体系。长沙通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管制度、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全面构建公开严明的执法体系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解决多头执法,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建设,2019年至今,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相继揭牌成立。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四是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长沙准确把握当前司法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需求,从发挥法院、检察院职能和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着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效率,加快建设公正高效司法体系,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为推进诉讼便民服务,长沙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效解决“诉讼难”问题。2020年10月12日,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签署并发布了《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标志着长沙“民告官”案件可以选择诉前调解。同时,长沙进一步加大力度保障民生权益,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构建全民普法的普法体系。为打造法治文化的“内生动力”,长沙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建立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鼓励并引导实施了一批质量高、影响好、效果实的精品项目,推动全市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同时,通过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实施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等方式,积极拓展普法新路径。如:为全力服务长沙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沙成立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增强法律知识普及的趣味性,长沙启动全市首列地铁宪法宣传专列,让140余万市民在日常出行中趣味学法;开展领导干部党内法规知识竞赛,48个市直部门和285余万市民积极参与,营造了全市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2019年,长沙获得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并连续11年获评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关键词四: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是长沙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在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长沙将着重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保障市场投资主体“非禁即入”。为保证公平的市场环境,长沙将持续推动政府政策、法规、服务措施的公开透明,建立明确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对投资领域界定的知情权一致。严格实施 “非禁即入”,依法依规撤销对企业设立的审批、备案等政府权限,在法律的框架下严格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有效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将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环节中享受平等待遇,并依法有效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落实税费降费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无障碍地进入市场、获得资源,在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发展壮大。

第三,进一步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法治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将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细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监管规则,坚决打击对市场主体监管缺失、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一阵风”等行为。将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明确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 监管”等。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建立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报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打造优越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第四,完善商事审判和商事仲裁机制。长沙将对标国际先进实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指引下,设立有效渠道,广泛听取和吸收来自市场主体的诉求与信息反馈,积极探索设立商事审判制度、诉讼程序和商事法院。同时,完善长沙商事仲裁制度,增强仲裁规则的灵活性和可预见性,加强仲裁与司法的有效融合,提升长沙仲裁的竞争力和公信力。

第五,依托大数据系统推进“智慧法治”建设。长沙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过程中,将积极完善大数据信息化电子化系统建设,打造“智慧法治”体系。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各政府机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政务数据公开,打通数据壁垒。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打通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推进送达机制改革,实现智能化管理送达流程,切实解决民事诉讼“送达难”问题。

法治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在新的法治征程中,长沙将抓住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始终坚持法治长沙、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在长沙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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