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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关于支持高质量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由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科城”)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高质量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起草前,大科城管委会组织对湘江新区普惠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在与域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进行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考了省、市、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关政策,以及中关村科学城、厦门科学城、光明科学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等全国领先科学城政策体系建设情况,着眼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相关政策形成延展性与差异化,尤其重点沟通对接了湘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产业促进局、组织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等部门,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政策》的审议稿。

二、目标任务

《若干政策》的总体目标是支持高质量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着眼支持鼓励和促进大科城内高校、科研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升大科城的科技支撑力、辐射带动力、成果转化力、要素聚合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成湘江新区的创新极核,将大科城建成在特色领域内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助力新区加快打造“四个新区”。

三、政策亮点

聚焦新区2023年重点工作,《若干政策》主要从高端创新载体布局、科技成果就近转化、助力校企人才共引共育共用、优化科创服务生态、完善科技金融体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12项具体政策条款,对比原大科城政策,具有支持覆盖范围更广,创新性更强,支持更精准等特点。重点政策内容如下:

(一)在“实施高端创新载体布局”方面:

1.建设政府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打造支持建设政府主导型的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推进湖南省“四大”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实现实验室成果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规模效应,助力省实验室进入国家队。

2.建设高校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创新研究院建设,对高校院所现有的科技成果开展有效集成,并实现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充分发挥高校自身具有的教育培养功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3.建设企业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支持企业主导型工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企业技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确定研究方向,由企业联合其他单位自主开展产、学、研合作,可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二)在“支持科技成果就近转化”方面:

1.提升创新空间集聚。加强孵化基地建设,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2.支持打造共享平台。搭建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同时给予双向补贴,进一步调动高校积极性,提高仪器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提供对口支援服务,帮助企业培训检测人员。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根据新区产业需求新建中试基地,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 “最后一公里”,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3.鼓励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经组织评审认定的项目,对项目给予物理空间支持,针对成果转化项目早期缺资金、融资难的赌点痛点,通过创新改革支持力度,采取全省首创“先投后股”模式(先投后股”是指针对特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期以支持科技项目方式“投”入目标企业一定财政扶持资金,在目标企业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将所投入的财政扶持资金转化为相应“股”权,并由新区国有平台公司持有,伴随企业成长一段时间再执行股权退出的支持模式),扶持一批优质企业(项目)发展壮大,为新区产业发展输送创新型企业。同时,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到大科城创新创业的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主体在新区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

(三)在“助力校企人才共引共育共用”方面: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区产业链人才共引共育共用。加大对重点人才共引共育共用力度,支持各主体引入A、B、C类人才,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

(四)在“优化科创服务生态”方面:

1.搭建高技术服务业体系。鼓励高技术服务业聚合发展,激活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力度开拓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服务更多的市场主体。

2.打造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打造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评价中心,挖掘和释放基础研究成果价值,为其提供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的验证条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

3.激活技术经纪人市场活力。鼓励技术经纪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方面:

1.构建科创基金体系。大力引导发展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同时根据高校独特优势设立校友基金来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并鼓励科技型创业企业主动对接风险投资。

2.优化科技金融支撑。鼓励银行、融资租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特点,从聚焦“资金流”向聚焦“技术流”转变,由“从物”向“从人”转变和从“当铺”思维向“投行”思维转变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

四、惠民利展举措

《若干政策》的出台,着力释放创新资源要素潜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加快大科城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尖端资源、人才集聚,突破一批基础性、引领性、颠覆性和应用性重大科技成果,实现全省基础科学原始创新能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提升大科城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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